翻车鱼D

致小笛大大的一篇很烂的读后感

小笛:

真的很开心,我每次都会写不同类型的瑞金,你能看得出差别并且讲出来,足以让我感动了!

长评不分好坏,只要是你看后真实的想法,我一定会感受到

真的真的,很谢谢你喜欢我的文字
我会努力写下去的!
希望你能一直听我讲故事!
PS:笛的宗旨是不管过程再虐结局一定HE


王大眼家的瓜子:



  何其幸运,在茫茫文海中寻觅到名为小笛的宝藏;何其精彩,那些名为瑞金的珍宝。小笛大大的故事总是带来淡淡的温馨与甜蜜。
  在《向日葵》系列中的瑞金,他们的爱是相知相守。向日葵丛中是世间最后的净土。其中最触动我的情节是金在格瑞离开后日复一日地期盼。在格瑞眼中,金是格瑞的太阳,而格瑞是金的守护者;反之,格瑞何尝不是金的太阳,他最爱的另一半,日复一日地守望可不就是那看向太阳的向日葵。读完后我闭上双眼,新生与毁灭的交替,死去的瑞金留下的遗憾,那就由人造人版的瑞金完成吧。
  如果说《向日葵》系列是守望之爱(请允许我这个取名狂魔吧_(:з」∠)_顶锅逃跑),那狂情系列就是热恋之爱,斑类设定读起来超级带感,独属于瑞金的狂热,在都市中一银狼一薮猫的身影交织着,瑞金双方眼中只有属于他们的狂野情人。这是一场狂热的恋爱,使双方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当我以为《狂情》系列足矣狂热时,名为《我心》汉尼拔pa的珍宝展示在我面前。汉尼拔的设定读起来像带着红酒醇香的午夜里翩然起舞,看着小笛笔下的瑞金仿佛失了智,竟无法用我笨拙的言语形容其万分之一的好。金绵羊的外表下藏着黑山羊的真容,举止优雅的绅士外表包裹着食人魔的内心。从瑞金的相识,相知再到灵魂上的交融浑然天成,他们是在午夜里无双的灵魂伴侣!
  写到最后不知道自己在讲些什么,请小笛大大别生气_(:з」∠)_感谢小笛大大,讲述了一段又一段的故事,我不知道用怎样的话语来赞美你才能说明你故事万分之一的精彩。我是个笨拙的人,我只能仔细地阅读你的作品和小心翼翼地写完这篇很垃圾的读后感来表达我喜欢你的程度,希望能一直聆听着你写下的故事。(私心是请小笛大大一直写HE!!!)我将继续寻觅着藏在字里行间中的宝藏,小笛大大,加油!
@小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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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车鱼D

深海里的翻车鱼
回复随缘,亲友限定
说点废话,嘀嘀咕咕的,不停吐泡泡

每天在海里翻腾
又丧又咸

这里只有吃的、丧话、吃的、自拍(x)

我的主号:小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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